中国建筑指南,建筑信息综合服务商 服务热线:023-63521803/023-60330210
产业政策:
中国建筑指南欢迎你! 服务热线:400-630-6696

4月1日起,湖北开展建企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

   日期:2020-10-13     浏览:301    评论:0    
核心提示:湖北省住建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自今年4月1日起,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
 湖北省住建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自今年4月1日起,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

 

 

一、试点范围

湖北省住建厅直接审批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二级资质,在升级时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 

2020年4月1日起,湖北省住建厅直接核准的下列资质(不含按《关于支持我省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要求申报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1、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中央在鄂企业、省国资委管理的企业申请的相应二级资质;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中央在鄂企业、省国资委管理的企业申请的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二、审批原则

围绕“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服务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推进建立“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的告知承诺资质审批模式,推动资质管理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改善营商环境。 

(一)简化审批流程。企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作出符合审批条件的承诺,我厅依据企业承诺直接办理相关资质审批手续,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证明材料,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效能。 

(二)加强事后监管。依托相关主管部门掌握的数据,在对企业承诺内容进行动态核验的同时,重点对企业承诺的业绩进行核查。 

(三)完善诚信建设。强化企业诚信监督机制,对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批(四)公示(五)公告(六)核查

申报企业存在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因资质撤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监督管理

(一)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在核查未完成前,不得申请跨市、省变更。 

(二)在业绩核查完成之前,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的申报企业,如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涉及资质办理的,不适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企业资质重新核定有关要求办理。 

(三)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申报企业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我厅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 

(四)各市州住建部门应健全和完善相关信息数据、档案,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准确,以便正常开展企业相关指标核对工作。

 
打赏
 
更多>同类行业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