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渝建勘设【2020】11号)文件,委托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数字化分会组织对已完成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示范的项目进行验收。为做好我市2016-2020年度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验收工作,考核BIM示范项目应用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BIM技术应用成果和经验,推动BIM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广泛应用,依据《重庆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验收暂行办法”),现就示范项目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市住房城乡建委在2016-2020年度发布的《重庆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实施计划名单》中的项目(见附件1、2、3、4、5),申报的示范应用内容已经完成(有运营阶段应用内容的,基于BIM模型运维平台已上线运行),且项目已经竣工,示范实施单位即可向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数字化分会提出验收申请。
二、申请受理
验收申请由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数字化分会具体受理,示范项目实施单位在提交示范项目验收申请时,应提交下列验收资料:
1.《重庆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验收申请书》;
2.在申报年度示范项目时,提交给市住房城乡建委的《重庆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申请表》
3.《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验收报告》,报告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项目介绍、重难点等;
(2)BIM技术应用策划情况:应用范围、实施目标、实施流程、软硬件配备及目标、组织机构建立、制度建设等;
(3)BIM技术应用实施情况:基础、创新、示范应用点的实施情况等;
(4)BIM技术应用成效情况:BIM应用取得的成效、示范价值、BIM实施经验教训与总结等。
4.示范项目实施过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过程中的BIM模型成果,交底、出图、模拟、仿真、分析、以及与现代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技术等模型集成应用成果,BIM相关图片、视频资料,BIM软件、平台操作截图、视频等;
5.有运维管理应用的,需要提交基于BIM模型的运维管理平台功能录屏文件,软件著作权证书/产品采购合同(扫描件)以及操作说明书等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皆需要提供电子版。其中,在提交验收资料时,示范项目申请表、验收申请书及验收申请报告需要提交一份纸质件。
三、组织验收
1.审核验收资料。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数字化分会验收工作秘书组组织专业人员,对各示范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对模型深度、准确性和应用程度等是否符合BIM应用要求进行审核,有运维平台的,对平台功能等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组织专家验收。
2.组织专家验收。由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数字化分会从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咨询委员会BIM技术应用专业委员会专家库抽取专家,组建验收专家组,报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数字化分会批准后,按照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发布的《重庆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结合项目类型开展验收评审工作,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验证。
专家组验收评审时,示范项目实施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纸质版,各7份):
(1)《重庆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申请表》;
(2)《重庆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验收申请书》;
(3)《重庆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验收报告》;
3.示范项目实施单位认为可供专家组验收审查的其他材料。
四、申请时限
受理验收申请截止日期:2021年7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数字化分会:
(一)联系人:胡卉
(二)联系电话:13042328128
(三)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780号重庆总部城C区2号楼-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五楼,邮编:40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