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车辆电气系统实训装置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车辆电气系统实训装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14点30分(北京)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RDS-DL2020-CG009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16790号
3、项目名称:车辆电气系统实训装置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10(万元)
6、最高限价:110(万元)
7、采购需求:
司机控器的拆装和试验模块、制动阀件的拆装维护模块、单元制动机的拆装模块、电气控制检修与调试、第三轨受流器的装调模块、受电工装调和试验模块等;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文件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设备采购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以企业营业执照成立为准);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后附相关售后服务人员表;
6、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
7、供应商需提供武汉市售后服务地点(以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或提供售后机构的证明资料;至少提供一个售后服务网点的地址和售后服务网点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以及2个以上相关售后服务人员相关身份证及近6个月中任一月社保证明(提供查询网址、查询账号及查询密码);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17年9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0、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递交承诺书。提供虚假资料、资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逾期均视为无效;